據央視新聞報道,近日,河南省高院公布10起知識產權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引人注目:案犯吳某等人以秘密安裝無線路由器的方式侵入了蘋果公司的網絡,通過為他人“改機”“解鎖”手機9000余部,5個月違法所得共計300余萬元。
據河南鄭州警方介紹,2012年4月,鄭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區(qū)分局接到報警,轄區(qū)內鄭州富士康公司監(jiān)控到有人非法入侵網絡,并在廠區(qū)發(fā)現一臺神秘的無線路由器。隨后,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并對被查獲的無線路由器覆蓋區(qū)域進行排查。2012年4月25日,民警在緊鄰富士康廠區(qū)的一棟民房內將吳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當場抓獲,并查獲了筆記本電腦、手機、無線路由器等物品。
后經警方調查,被抓獲的吳某等3人都曾是深圳富士康公司員工,懂得將美版蘋果手機進行“改機”“解鎖”等技術。2011年11月底,吳某等人利用鄭州富士康公司某部門主管段某,在鄭州富士康廠區(qū)內安裝無線路由器,侵入富士康公司和蘋果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為低價購買的美版蘋果手機刷機、解鎖。
據辦案民警介紹,犯罪分子利用企業(yè)內部裝無線路由器,和在出租房內的無線路由器進行點對點的上網連接,進入到企業(yè)內部網絡以后,來獲取國內手機標識代碼和移動終端的標識號,因為手機只有和移動運營商綁定才能使用,將國外走私過來的水貨手機通過刷機的形式,獲得在國內可以使用的渠道,銷售到市場上獲取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