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公司被起訴
海淀法院官網今日發布案件快報,王先生認為小米公司涉嫌對其紅米NOTE2手機進行虛假宣傳,訴至法院,要求小米公司退貨并承擔三倍賠償的責任。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海淀法院官網今日發布案件快報,王先生認為小米公司涉嫌對其紅米NOTE2手機進行虛假宣傳,訴至法院,要求小米公司退貨并承擔三倍賠償的責任。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先生訴稱,其出于對小米公司宣傳的信任,在小米公司官網上購買了一臺紅米Note2手機。但手機實際到貨后王先生發現,手機的配置與小米公司宣傳的不一致。小米公司在其新聞發布會以及各大銷售渠道上均宣傳紅米Note2手機配備的是三星1300萬像素相機、夏普/友達屏幕。但王先生通過查詢紅米Note2手機版本信息得知,實際上紅米Note2手機使用的是天馬屏、歐菲光攝像頭。
承諾100%兌換手機卻成“限量搶兌”樂視被用戶告了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去年2月,樂視在其官方粉絲互動交流平臺——樂迷社區發布了題為《春節簽到打卡手機紅包100%獲得》的活動貼,吸引了眾多用戶關注。這個活動貼里寫著:“每天簽到成功!并且連續16天完成打卡!即可在2016年2月25日12:00在樂米集市100%兌換手機。”據悉,部分用戶按要求完成了相應簽到打卡積分后,卻無法順利兌換手機。
在用戶們與樂視溝通時,樂視客服表示,由于工作人員工作失誤,造成了誤解。隨后,80名用戶以涉嫌消費欺詐為由將樂視告上法庭。這一案件今天下午將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
北京的葉先生回憶表示,2016年2月4日,自己在樂迷社區上看到了一題為《春節簽到打卡手機紅包100%獲得》的活動帖,意思是年前簽到至年后正月十五,每天簽到就會得到“樂米”。然后你只要合格,活動一結束樂視就送給你一萬“樂米”,這樣送的“樂米”就夠樂視所說的當天去兌換一部手機。
葉先生和不少用戶一樣,開始按照這一帖子內容進行了連續16天的打卡簽到,但在2月25日12:00登陸樂米社區的樂米集市準備參加“限時搶購”兌換價值3999元樂max手機時,卻出現網頁無法打開等情形。
葉先生說:“活動是中午12點開放,我們兌換時卻一直進不去。同時,有很多樂迷打電話詢問,得到的結果是服務器崩潰了。最后樂視發公告表示,開放時間推遲到下午四點,但到下午四點還是進不去,能進去時什么都沒有了,頁面顯示手機數量為0。”
記者了解到,不少用戶撥打了樂視客服進行咨詢,客服表示這一活動需要用戶搶兌,先到先得。葉先生告訴記者,后來很多樂迷撥打了客服,客服解釋,這個活動不是當天就能兌換到,而是每個月開放一次,放幾部手機,需要樂迷去搶兌而不是隨意兌換。這樣的解釋讓用戶們無法接受,因為當時后臺推送的時候標題是“簽到100%送手機”,葉先生感覺這是一種欺騙。
另一位用戶邢先生說,隨后幾天,樂迷社區竟然還對當時發布的活動貼進行了修改,刪除了100%送手機的內容。邢先生一開始是跟客服聯系過的,客服告訴邢先生這個是百分之百每個人都有的,但是等到后來跟客服聯系時,客服把“百分之百”去掉了,換成了“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樂迷社區曾發布聲明表示,由于工作人員失誤,導致樂迷對這一活動產生了誤解。
去年3月,部分樂迷社區用戶向工商部門進行了投訴,在這期間,樂視方面曾試圖與維權的樂迷和解。樂迷提供的一份《和解協議》顯示,和解方式為“用戶以11499樂米兌換樂1S手機一部”。但維權的部分用戶認為,這一協議有失公平,樂視應履行最初的承諾,無差別地向所有符合簽到條件的參與者兌付獎品,也就是活動當天兌換的價值3999元的樂max手機一部。
據悉,2016年7月,80名樂迷社區用戶向北京朝陽法院提起訴訟:“訴請按照約定兌換價值3999元的樂max手機一部,并要求樂視支付三倍賠償”。樂迷社區用戶代理律師許浩認為,用戶們按照樂迷社區的要約,完成了約定義務構成承諾,雙方合同關系成立。另外,由于樂視在事發后,擅自更改活動規則,其行為涉嫌欺詐。
許浩表示,從合同法角度來說,樂視的發帖內容是初一到十五每天打卡然后獲得積分,我們視為這是一個要約。實際行為是承諾履行每天打卡,最終就視為合同成立并且生效。一旦達到樂視說的條件,就應該履約兌現承諾,現在用戶們履約了,可是沒有兌現承諾,那就是違約。
對此,樂視代理律師昨天對中國之聲表示,樂視方面一直在關注處理此事,更多內容不便透露。樂視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事情出了以后,樂視一直在全力維護跟樂迷之間的關系,之前也提過幾次和解的方案,但全部被樂迷們拒絕,所以就起訴到了朝陽法院。樂視一直在處理這個事情,并且一直沒有停過,現在已經起訴到朝陽法院,目前就等法院結果。
據了解,該案將于今天下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相關進展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