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灣地區公平交易委員會介紹,高通由于在3G/4G手機基帶芯片中涉嫌壟斷,拒絕授權同業競爭芯片廠商,并且要求競爭對手簽訂限制條款,以不簽訂授權協議就不提供芯片等手段牟利,違反了整個行業的市場競爭秩序。
本周三,高通公司對外發表聲明,不認可臺灣地區相關機構對其反壟斷處罰結果,并且將會予以上訴。
聲明部分內容如下:
“高通并不認可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裁定,并且決定在處罰決定正式下發后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并向臺灣當地法院提出上訴,預計上訴結果會在未來幾周內公布。這一處罰決定與高通在臺灣地區進行的所有相關商業行為和收入都沒有任何關系,而高通同樣會對其處罰金額和計算方式提出上訴。”(編譯/音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