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在介紹高通反壟斷案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上述消息。“公平交易委員會”在去年10月認定高通違反反壟斷法,對其處以新臺幣234億元罰款。高通申請分期付款,總計60期5年付清,周二宣布的是第一期罰金。
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稱,高通壟斷了調制解調器芯片市場,拒絕向其他行業廠商提供其技術授權。調制解調器技術能夠為手機提供無線數據連接。
臺灣的罰款是高通商業模式多年來遭遇的一系列監管挫折的最新一起。高通還因為許多相同的法律問題與美國監管部門、蘋果公司對薄公堂。(編譯/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