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2月至今,在以美國牽頭的帶領下,華為飽受多方面波折,從孟晚舟被拘留到目前4個月時間,華為終于的態度在悄然無息中反生了莫大的改變,從最初的低調、保守到目前的“強勢出擊”,前后態度可謂完全占據了兩個極端。
據筆者觀察得知,在孟晚舟被拘留到春節后這么長一段時間內,華為對此的態度都十分保守,高管發言很少,或者基本上都“以官方回復為主”。但春節后開始,華為高端開始頻繁釋放信息,不管是對于孟晚舟事件,還是華為國際事件,都異常的高調,如果說,這些都還只是言語方面的強勢的話,那么,日前華為對美國政府提出的起訴,則是完全升級到實際動作。
而這背后有兩個很大的疑問,其一:華為為何會選擇此時提出起訴?其二,通過此次起訴,如果成功了的話,那么,華為要達到什么目的?
解讀:華為正式起訴美國政府
3月7日,華為異常高調的在深圳召開新聞發布會,內容則是對美國政府提出起訴。不得不說,這是一次強有力的“試水”,不管最后的結果如果,下面來看看,華為起訴的內容有哪些!
此次發布會發言人員主要有:Glen Nager:案件首席律師、眾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John Suffolk:華為全球網絡安全和隱私官;郭平:華為輪值董事長;宋柳平:華為首席法務官;楊超斌:華為5G產品線總裁;李大豐:華為監事會常務監事、ICT基礎設施業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據華為表示,華為在德克薩斯州普萊諾的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根據起訴書,第889條在沒有經過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況下,禁止所有美國政府機構從華為購買設備和服務,還禁止美國政府機構與華為的客戶簽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資助和貸款,這違背了美國憲法中剝奪公權法案條款、正當法律程序條款;同時,國會不僅立法,還試圖執法和裁決有無違法行為,違背了美國憲法中規定的三權分立原則。
解讀:從這一段文字來看,華為之所以要起訴美國政府,原因在于,“在沒有經過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況下,禁止所有美國政府機構從華為購買設備和服務,還禁止美國政府機構與華為的客戶簽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資助和貸款。”
換而言之,就是美國政府禁止采用華為設備和服務,同時還禁止美國政府機構與華為的客戶簽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資助和貸款。這就違背了美國憲法中規定的三權分立原則。
1、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希望法院判定NDAA違法,禁止頒發永久性禁令
郭平表示:“華為宣布對美國政府提起訴訟,對《2019年國防授權法》(“NDAA”)第889條是否符合憲法規定發出挑戰。華為希望獲得如下救濟措施:法院判定NDAA中針對華為的限制措施違反憲法,同時頒發永久性禁令,禁止實施該限制措施。”
其指出:“美國政府一直污蔑華為是威脅,還攻擊我們的服務器,竊取郵件和源代碼,而且從來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支撐其關于華為是網絡安全威脅的指控。而且,美國竭力詆毀華為、影響公眾輿論。更糟糕的是,美國政府試圖阻止華為參與其他國家的5G網絡建設。”
其強調:“鑒于美國從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其安全指控,我們懷疑它不讓其他國家使用華為產品的動機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擔心其他國家會使用先進的5G技術趕超美國?”
簡而言之,“2019 NDAA 889條不僅阻止華為向美國客戶提供服務,還損害我們的聲譽,讓我們失去為美國以外客戶提供服務的機會。這是對美國立法程序的濫用,剝奪了華為走正當法律程序的權利,有悖于三權分立原則,背離了美國的法律宗旨,違背了憲法制定者的初衷。這不但侵犯了華為的權利,也傷害了美國消費者。通過頒布NDAA,美國國會扮演了法官、陪審團和執法者的角色,這是違憲的。”
“其他國家也在反對美國政府打壓華為的做法,美國總統本人最近也對使用虛假的安全理由來阻止華為的做法提出質疑。”美國政府這是犯眾怒!
“如果撤銷這條法律(本來就應當撤銷這條法律),華為就有機會向美國提供更加先進的技術,幫助美國建立最先進的5G網絡。華為愿意解決美國政府的安全擔憂。取消NDAA對華為的禁令可以讓美國政府與華為一起解決真正的網絡安全問題。”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如果允許華為參加,將能夠幫助美國政府解決安全擔憂!
“采取法律行動是我們不得已而為之的最后選擇。我們希望,法院能做出對華為以及美國人民都有益的正確決定。”最后表達的是:華為是被迫沒辦法才起訴的,如果成功的話,對華為和美國人民都有利!
2、首席律師、眾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Glen Nager:美國毫無依據禁售華為違法!
此次案件的首席律師、眾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Glen Nager則表示:“正當法律程序條款要求在剝奪任何人生命、自由和財產前,應該行使正當法律程序。根據該條款,只有在遵循普遍適用規則的前提下,依法剝奪自由才是合乎憲法規定的。”
“根據我們的起訴書,第889條僅針對華為(和另一家實體),禁止其銷售相關設備,這違反了這一普遍適用的要求。起訴書還表示,第889條暗指華為受制于中國政府的影響且構成安全風險,這是對華為的污蔑。”
Glen Nager還強調:“根據憲法的授權條款,美國政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權是獨立的,由不同的分支機構負責。根據授權條款,國會只有制定規則的權力,沒有針對個人執行這些規則的權力,只有行政或司法機構才有權力針對個人執行這些規則。”
“根據起訴書,2019 NDAA的第889條直接認定華為與中國政府有關聯,而不是向對待其他中國公司一樣,依法讓行政機構和法院作出判斷。這違反了授權條款,包括授權條款里的三權分立原則。”這段內容直接講述了華為起訴美國政府的原因和依據!
其還表示:“我們要求法院判定第889條違憲,并判令禁止針對華為適用該條款。”這就透露著,華為希望進入美國市場,華為希望在美國做生意,華為希望在美國市場展開公平競爭。簡而言之,綜合上述要表達的意思就是:美國禁止華為銷售相關設備毫無依據,這本身就是違法,我們希望法院判令禁止針對華為適用這一條款。
3、華為全球網絡安全和隱私官John Suffolk:沒有任何一起攻擊、數據泄露或缺陷是華為導致的!
在此次發布會上,華為全球網絡安全和隱私官John Suffolk也作出了發言,其發言內容所表述的終極概意思是:沒有任何一起攻擊、數據泄露或缺陷是華為導致的,且華為管理機制是最苛刻的!
John Suffolk表示:“不能僅憑產品外殼上的名字來判斷究竟是誰生產了產品中的部件。首先我想明確一點:僅僅根據某供應商提供的設備上的商標,就認定該產品完全來源于這個供應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某個產品上可能印著華為的名字,但通常只有大約30%的部件來自于華為。”
從這方面來看,其還以蘋果舉例:2016年,蘋果公司有766家全球供應商,其中346家位于中國大陸。簡言之,約50%的iPhone是在中國生產的。
此外,其還舉例:2017年和2018年,某些廠商公布的漏洞/問題總數超過30,000。在漏洞數量最多的十家公司中,美國技術公司就占了九家。這些產品都可能帶來國家安全風險。2017年,發生了重大惡意軟件攻擊事件,如Wannacry、Petya和Locky等,以及Intel、AMD和ARM設計問題導致的主要硬件問題。這些問題給美國造成了影響,但沒有一個和華為有關。
其還強調:“某報告顯示,1200名抽樣的美國聯邦政府合同商無法滿足美國標準提出的安全期望,包括航空航天和國防領域的標準。低水平的“網絡安全衛生”導致了多起大型數據泄露事件,如雅虎、美國人事管理辦公室、Target Stores、eBay、Equifax等組織遭遇的泄露事件。”
“沒有任何一起攻擊、數據泄露或缺陷是華為導致的。華為將設計安全機制融入產品開發和部署。這個機制樹立了一個高標準,很少有公司能滿足這種標準。我們是全世界最開放、最透明、接受審查最多的公司,對此我們感到自豪。政府、客戶及其專業團隊對華為實施全面驗證,對此我們感到自豪。某國政府曾說:‘我們對華為的管理機制可以證明是全球要求最高、最嚴苛的機制’。”
“我們允許政府和客戶接觸我們最夢寐以求、最珍貴的知識產權,以全面滿足他們的要求。但這并不是說我們是完美的,我們能一直輸出完美的代碼,或者我們能確保所有流程能一次性實施到位。我們將繼續在研發領域投入數十億美金,解決任何識別出來的問題,繼續實現改進。”這段話強調的是,也許華為實施過程中或許會有不足,但是,我們會投入巨額資金研發以解決問題!
最后其表達的意思是:“網絡安全解決方案將取決于一致的國際標準認證機制以及開放和透明。政治化的做法無法保障網絡安全。”比如說,通過政治不讓華為參與,但同樣有問題發生。
4、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美國對華為的攻擊是有企圖、帶有懲罰性的
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2019 NDAA)第889條明確針對華為,不僅禁止美國政府機構從華為購買設備和服務,還禁止政府機構與購買華為設備或服務的第三方簽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資助和貸款,即便這些交易對美國政府并無影響或并無關聯。通過提出此次訴訟,我們希望能讓美國國會不要違憲地阻礙華為將建立全球一流5G網絡所急需的領先技術帶給美國。”
其強調:“第889條明確針對華為,將華為列入黑名單,損害了華為的聲譽,且不給華為任何澄清的機會讓其免受制裁,這是違憲的。美國對華為的攻擊是有企圖、帶有懲罰性的。當時在通過這部法案時,參議員Tom Cotton表示,華為應該被‘判處死刑’,應該將‘華為排除在美國市場之外’。參議員Marco Rubio對華為進行誹謗,稱華為是‘特洛伊木馬’,‘不能允許華為在美國開展任何業務。’”
他指出,第889條不僅對華為構成了傷害,更重要的是,對華為的客戶也構成了傷害。該法案不允許華為向任何與美國政府有業務往來的公司提供其全球領先的技術,不論華為的產品是否會用于政府。因此,這純粹就是懲罰性質的。該法案讓美國消費者無法獲得最先進的技術,特別是在那些華為的競爭對手不愿意提供服務的貧窮、偏遠地區。
宋柳平強調:“國會針對華為的做法過于寬泛,同時也是無效的。之所以說過于寬泛,是因為這部法案的禁止條款適用于聯邦政府的所有機構,甚至包括與外交、國防和國家安全沒有關聯的機構,如印第安事務局和美國魚類及野生動物管理局。更糟糕的是,這部法案還適用于大量與聯邦政府機構簽訂過合同的私營企業,甚至在與政府合同毫無關系的私營項目上阻礙華為與這些企業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迄今為止,美國沒有提供任何有關安全問題的證據。華為從未得到過任何公平的機會來與指控華為的人進行對抗和盤問,也從來沒有為華為提供一位公平的審判官。美國國會同時扮演立法者、檢察官和陪審團的角色,這有悖于美國憲法。鑒于此,我們特此起訴美國政府和第889條所適用的多個政府部門部長,包括農業部長、代理內政部長等。”
5、華為5G產品線總裁楊超斌:排除華為參與美國運營商建網將損害美國經濟、減緩5G部署
華為5G產品線總裁楊超斌表示:“美國《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2019 NDAA)仍然僅僅基于毫無依據的安全擔憂對華為實施不正當的限制措施。華為在17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展業務,過去30多年來一直保持良好的安全記錄。”
他強調:“排除華為以及破壞公平競爭將抬高美國運營商的建網成本,減緩5G部署節奏,損害經濟,最終影響美國人民享受先進5G網絡的權利,導致他們不得不承擔額外的通訊費用。”
加拿大運營商Telus首席技術官表示,華為參與市場競爭可以“降低至少15%的行業成本”。據GSMA預計,2017年至2020年,北美運營商資本支出將高達1360億美元。如果華為能自由參與市場競爭,即使只能節省15%的行業成本,節省金額也將高達200億美元。
2019年,T-Mobile推遲了5G網絡商用計劃。AT&T宣布他們所謂的5G網絡速率不到200Mbps,而韓國運營商LG U+采用華為5G技術部署的網絡下載速率則超過1.3Gbps。
華為投入5G技術研究已超過10年之久,在5G方面比同行至少領先12個月到18個月,累計獲得基本專利授權超過2570件。我們已簽訂了30多個5G商用合同,40,000多個5G基站已發往世界各地。華為是全球最大的5G廠商。
6、華為監事會常務監事、ICT基礎設施業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李大豐:我們需要開放和公平競爭,但美國政府卻干預市場
華為監事會常務監事、ICT基礎設施業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李大豐表示:“許多國家即將大規模部署5G網絡。我們需要的是開放和公平競爭。但是美國政府卻通過立法越權來干預市場。事實證明,在部署最先進的5G技術方面,美國政府無法代表市場參與者。5G政治化只會給整個行業和企業帶來傷害,同時必將阻礙美國消費者享受5G技術帶來經濟和社會效益。”
其強調:“雖然華為在美國的客戶數量不多,但是我們仍然一直努力為他們提供最好的產品和技術。我們相信,即使是生活在農村、山區和其他偏遠地區的人也應該有機會進入數字世界。每一個對華為表示滿意客戶都意味著,通過我們的努力,肯塔基州或田納西州又有2萬或3萬名居民可以享受高速互聯網服務。”
此外,缺乏競爭的市場會導致網絡部署成本上漲,最終卻要由消費者買單。正如楊超斌先生剛才所說,華為參與北美市場競爭將在四年內節省資本支出至少200億美元的行業成本。
李大豐指出:“目前,華為在美國設有七個辦事處,共有超過1000名員工。我們在美國電信市場做了大量投資,包括與數百家美國公司建立了合作伙伴關系,每年從這些公司采購價值數十億美元的零部件、設備和軟件。《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2019 NDAA)將阻礙華為在美國投資和創造就業方面的長期努力。”
從上述華為五大高管以及律師演講可以看出,華為此次起訴主要圍繞“提供公平競爭機會,進入美國市場”為主,所有的演講只字未提孟晚舟案件,事實上,美國禁售華為和中興已經不是一兩天的事情,華為為何會選擇在此時起訴美國政府?對華為來說,難道真的能夠通過此次起訴就輕松進入美國市場嗎?經過此次起訴,如果“勝訴”的話,其將會取得怎么樣的戰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