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消息,據《華盛頓郵報》報道,聯邦快遞公司24日宣布,已對美國商務部提起訴訟,要求避免遵循美國政府對“與華為做生意”的最新限制。聯邦快遞在其官網發布聲明稱,已向哥倫比亞特區美國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尋求禁止美國商務部要求聯邦快遞執行的《出口管理條例》(EAR)禁令。
(聯邦快遞官網聲明截圖)
前幾天,據路透社23日報道,聯邦快遞日前以美國政府禁令為由,將美國科技雜志《個人電腦》一名編輯從英國寄往美國的華為手機退回,在“理直氣壯”地表示有關舉動“合理”后,聯邦快遞22日又改稱“搞錯了”,這番自相矛盾的解釋引起外界不滿。
報道稱,針對這次“拒寄風波”,聯邦快遞當地時間22日發表聲明稱,有關包裹(《個人電腦》所寄送的華為手機)“被錯誤地退還給托運人”,該公司為此次“錯誤操作道歉”。聯邦快遞還稱,“作為一家跨國公司,我們每天承運超過1500萬個郵件包裹,我們致力于在遵守所有規定和規則的情況下,盡量減少為符合不斷變化的美國監管環境而調整運營方式給客戶帶來的影響。
據了解,今年5月,美國商務部將華為列入“實體清單”,根據《出口管理條例》(EAR)禁止美國公司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向華為出售軟件和芯片以及提供其他服務。
聯邦快遞認為,《出口管制條例》違反公共承運人在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下的正當權利,因為他們不合理地要求承運人為可能違反《出口管制條例》的運品承擔嚴格責任。“這給像聯邦快遞這樣的公共承運人帶來了難以承受的負擔,比如需要了解其所有承運貨物內容的來源和技術構成,以及他們是否符合《出口管理條例》(規定)。”聲明還寫道。
聲明還稱,聯邦快遞強烈支持美國出口管制法律。但他們認為,目前構建和實施的《出口管理條例》給聯邦快遞帶來了不合理的負擔,“聯邦快遞是一家運輸公司,而不是執法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