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下午消息,澳大利亞公平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對三星電子澳大利亞子公司提起訴訟,指控該公司在廣告中夸大Galaxy智能手機的防水功能,吹噓能在游泳和沖浪時使用,涉嫌誤導和欺詐消費者。如果指控成立,三星可能面臨上千萬澳元的罰款。
據了解,2016年三星推出了首款達到IP68級別防水等級的旗艦Galaxy S7,之后該系列的所有手機均宣稱達到IP68級別防水認證,并且在宣傳標語中使用了“Water-friendly Phone”(防水手機)。美國權威雜志《消費者報告》對三星Galaxy S7手機的防水性進行過測試,結果發現,盡管這款手機在廣告中被浸在魚缸里也完好無損,但實際上未能通過浸水測試。
三星當時表示,這是由于生產缺陷,只影響到少量的手機,并很快修復了這一缺陷。但論壇評論顯示,在那之后仍不斷有客戶投訴這一問題。
ACCC的指控理由主要有兩個方面。其一就是在三星的廣告宣傳中明確表示,將Galaxy S手機放在最深1.5米的水下工作30分鐘不會影響設備的使用壽命。其二,三星在廣告宣傳中表示手機可以在沙灘和泳池情境中使用,但是在IP68防水認證中僅適用于淡水。
通過IP68認證的手機從理論上都是防水的,但做不到完全阻隔水分進入設備,尤其是在1.5米以下的深度持續30分鐘以上的使用。而IP67級別(例如2014年的Galaxy S5)則只能在最深1米水下工作30分鐘。
ACCC以超過300條三星廣告進行了審查并以此作為索賠依據,表示三星拒絕向那些進水的手機提供保修賠償。ACCC還表示,三星正式看到了這方面的問題,因此在2019年年初的旗艦Galaxy S10中明確“不建議在沙灘和游泳池使用”。
ACCC主席Rod Sims聲稱三星的廣告是錯誤的,誤導消費者認為他們的手機適用于所有類型的水(包括海水和泳池水),讓其認為手機暴露在這些水中不會影響手機壽命。Sims表示:“三星已經在廣告中展示了很多不適合Galaxy手機使用的場景。”
三星表示,其廣告遵守了澳大利亞的法律,并將在此案中為自己進行辯護。